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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首交警召开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媒体通气会

警察与法治讯:肖旺平 宁朝阳 通讯员:陈玫 罗倩

 

         11月20日下午15点,吉首交警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媒体通气会,在市公安局二楼视频会议室召开。吉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教导员王五一通报《关于在全市开展电动自行车、超标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联合整治行动的通告》及《吉首市开展“僵尸车”集中清理行动阶段小结》。会议由吉首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办宣传组副组长陈玫主持。

         

          会议指出,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是落实省委、省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内容,是保持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的关键。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,各部门齐抓共管,以“降事故、保安全、保畅通”为总体目标,深入开展各项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查处及管控工作。其中,电动自行车、超标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交通安全问题和“僵尸车”挤占公共资源一直是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的重要内容,市公安交警与相关职能部门以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为锲机,积极开展各项整治行动,高度重视,主动出击,全力整治,成效明显。

           

           会议通报了《吉首市开展“僵尸车”集中清理行动阶段小结》大队根据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工作要求,迅速组织专门力量,对城区管辖范围内所有道路、城市人行道、公共停车泊位、公园、广场等公共场所,住宅小区公共区域开展集中清理摸排行动。十月下旬,交警大队路面中队联合乡镇街道社区干部,对各大小区、单位、停车场、道路开展地毯式清查,共排查出“僵尸车”83辆,并及时张贴发布《关于对全市“僵尸车”清理行动的公告》,要求车主自公告印发之日起7日内,将“僵尸车”自行处理,对于车辆关系人信息明确且能够取得联系的,我大队通知其三日内予以自行处置。对车主无法通知的,或者经通知未按期处置的车辆,经拍照留档后实施拖移,集中停放至指定场地;截止11月20日,已清理辖区“僵尸车”79台,确保辖区环境整洁有序,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安全、通畅、文明、和谐、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。

           会议发布了《关于在全市开展电动自行车、超标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联合整治行动的通告》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等法律法规,按照事故预防“减量控大”及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要求,大队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、超标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联合整治行动,采取地毯式逐道路、逐小巷、逐单位、逐小区进行排查整治,整治行动中对上路行驶的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、超标自行车、摩托车一律依法拖移、扣留、报废;对驾乘人员未戴安全头盔、非法加装雨棚伞具、违法载人一律顶格处罚;对无证驾驶的一律予以拘留;对违法查处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、企业职工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在市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予以曝光,并通报其所属单位。未注册登记上户的电动自行车、超标电动自行车(含三轮)、摩托车的车主主动到公安交警部门车辆管理所登记注册上户,对不能注册登记上户或达到报废标准的主动报废注销;无牌无证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,驾乘电动自行车、超标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要自觉佩戴安全头盔,最大限度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风险,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。

(责编:肖旺平)

发布时间:2020年11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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